关于推荐贫困户大学生参加就业见习参与农村劳
粤工商联函〔2016〕288号
各相对贫困村及精准扶贫候选村第一书记:
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科技厅等单位贯彻<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配套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扶组〔2016〕19号)精神,扎实推进“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打好招工帮村就业帮扶攻坚战,省工商联、省扶贫办、省扶贫基金会决定选聘贫困户大学生参加就业见习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调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及意义
组织贫困户大学生就业见习,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调查,进而推进民营企业吸纳就业扶贫,是我省“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的重要内容。通过调查掌握我省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精准脱贫的第一手资料,对已转移到民营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适时开展后续就业帮扶服务,稳定岗位和收入来源,实现精准脱贫;对未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力按其意愿推荐到民营企业就业,输出一人脱贫一户。选聘参加调查活动的贫困户大学生,活动结束后可推荐到民营企业实习、就业,并获得主办单位发给的教育精准扶贫资金。
二、工作要求
1. 选聘贫困生
由相对贫困村(2277条)及精准扶贫候选村(1007条)的第一书记负责,每村推荐一名贫困户在读本专科大学生,填写“贫困户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推荐表”,,于2016年12月20日前报广东省“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千企千村办公室”)。选聘生条件为:在广州地区就读(优先),寒假回乡生活,熟悉信息采集,自愿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2. 组织培训
省工商联、省扶贫基金会于2016年12月底前在广州高校礼堂举办1-2场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采集培训。邀请知名民营企业家莅临介绍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企业用人要求及人才需求,对大学生开展就业创业指导。
3. 下乡调查作业
选聘生利用2017学年寒假自行回乡,对本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转移就业劳动力进行调查,村第一书记及村两委应予必要的支持。调查时,要逐人填写“广东省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采集表”,表格可从http://www.gdgcc.gov.cn/(省工商联官网)下载。要求每个大学生完成信息采集表60份以上,另外填写一份加盖村委会公章的“广东省相对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汇总表”,一并提交“省千企千村办公室”。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以邮戳为准)。
4. 参加见习实习
省工商联拟动员协调会员企业和直属商会协会,重点开发技术、营销、管理、电商等各类见习实习岗位,选聘生可根据企业与学校所在地交通是否便利、岗位与自身知识能力是否匹配等情况自愿参加。
选聘生应届毕业,可积极报名参加省工商联、人社厅、教育厅于每年5月联合举办的“广东省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应聘到民营企业就业。
三、其它事项
1. 符合条件的选聘生由“省千企千村办公室”发给录用通知及联系管理。对不能亲临广州参加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采集培训的选聘生,主办单位将对其进行书面培训。
2. 选聘生提交的填写完整真实有效的“广东省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采集表”达到60份(鼓励多提交,超过部分不计数),视为完成调查作业,省扶贫基金会将通过银行转账发给完成作业者每人2000元助学金。
3. 联系方式
广东省“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黄道涛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朝天路2号 邮 编:510180
电 话:020-83354997 传 真:020-83342980
邮 箱:huangdaotao@163.com
网 址:http://www.gdgcc.gov.cn/
附件:
一、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科技厅等单位贯彻《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配套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 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增加“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候选村的通知
三、
四、
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
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广东省扶贫基金会
2016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