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开展2016年度我省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排
粤工商联发〔2017〕7号
各地级以上市工商联、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工商联、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工商联各有关商会、协会: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大发展,充分发挥大型民营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扩大民营企业的社会影响,根据省领导有关指示精神和《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的通知》(全联厅字〔2017〕1号)要求,省工商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决定联合开展2016年度我省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排序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通过对上规模民营企业的调研排序,树立标杆,宣传典型,充分发挥大型骨干民营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新动能,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营造更好的外部环境。
二、调研范围和调研内容
调研数据的时间范围是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调研对象是2016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份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外资绝对控股企业和港澳台资绝对控股企业不在调研范围内)。其中重点调研对象是2016年度营业收入30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民营企业(参考名单见附件2)。营业收入总额指企业的所有收入,即主营业务和非主营业务、境内和境外的收入。调研内容包括《2016年度企业基本情况调研表》(表一)和《2016年度企业发展与管理情况调研表》(表二)。表一是企业参加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排序的基础;表二是分析民营经济发展趋势、民营企业发展规律的重要依据。
三、调研的组织和实施
本次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是面向全省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开展的全面性调查,自上而下部署,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汇总。以民营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为主要指标,以资产总额、净利润等为参考指标进行排序,在此基础上产生“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入选名单,同时向全国工商联推荐申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
1. 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调研排序工作由工商联牵头,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配合,并抽调精干力量负责此项工作。请地级以上市工商联、经信委分别指定一位联络员,于3月15日前将名单同时报省工商联经济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民营经济处。
2. 尽快开展发动工作,狠抓落实。对附件2中所列民营企业,要派出工作小组逐一上门动员,落实民营企业上网填报《调研表》,并收集《调研表》,其中营业收入30亿元以上的还须收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调研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一式两份须经民营企业审核盖章。今年调研将继续采用网络申报系统,民营企业参报须上网填报、打印《调研表》上报同步进行。《调研表》可从全国工商联网站首页下方的“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专题下载。
3. 组织区域内或行业内相关企业登录上规模民营企业数据库(网址:),录入和审核数据。
4. 对区域内或行业内相关企业《调研表》进行汇总,审核把关。经审核无误后盖章,并于4月15日前将参报民营企业汇总名单及《调研表》报省工商联。
5. 省工商联、省经信委将组织工作组赴重点地市检查指导工作开展。
四、填表要求
1. 调研表一律打印,不得使用传真件、复印件和手写件,避免数据因模糊不清出现差错。
2. 企业填报的各项数据要真实、准确,调研表填写后须经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方为有效,如无签字和公章一律退回。
3. 集团企业下设多个子公司的,其各项经济指标应按照国家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合并报表的规定上报。已合并报表进入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若集团公司已报,子公司不再进入调研排序。
五、调研成果
1. 对入选的“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和“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民营企业,将通过适当形式予以公布,宣传典型,树立标杆,大力引导和促进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2. 对调研排序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评判,形成“2016年度广东省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分析报告”,提供省委省政府决策参考。
3. 有条件的地市工商联可结合本地民营经济发展水平,扩大调研范围,开展本地民营企业排序工作,撰写调研分析报告,并将研究成果报送省工商联。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调研排序及其发布活动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2. 未尽事宜请咨询省工商联经济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民营经济处。
此次调研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工商联、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排序工作的认识,理顺工作程序,积极克服困难,细致组织实施,体现参报的广泛性、代表性,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省工商联联系人:甘文凯 涂明
联系电话:020-83332187、83352835
传 真:020-83331955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朝天路2号(邮编:510180)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邓承红 陈芳溶
电 话:020-83133435、83135951
传 真:020-83133281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邮编510030)
附件:1.
2.
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3月9日